有一陣子沒有跟大家說起各行各業的行情,最近認識了位新朋友,接觸了一個近幾年才冒起的新興職業,而且是年輕人的世界,這種職業就是「網上主播」,考慮到策略王讀者群的年齡都比較成熟,應該對這職業感到新鮮陌生,今期就講一講。

我認識的那位朋友是「17」直播app的part -time主播,但她只屬於剛起步的新人,並不屬於最利害的一群,她不諱言說利害的主播,月入可以去到幾百萬新台幣,我一聽之下當堂嚇一跳,這數字是什麼概念?用自己的電話開直播同人傾偈點可以搵咁多錢?有知名度的藝人主持收入也遠不及此。

原來這都多得「17」創辦人黃立成的「經濟共享」概念,他發現主流社交媒體,都是利用用戶的數據流量為自已生財,除了youtube會跟用戶分錢,facebook及 IG都沒有為用戶帶來經濟效益,只是套取用戶的data,消費用家的金錢及數據流量而壯大自己。

所以「17」的主播都能共享經濟,是多是少便看你的粉絲團有多大,粉絲有多慷慨了,至於賺錢方式我們較老一輩是不會懂的,他們都會透過買點數,買虛擬禮物給主播,而17便會分錢給主播們,有些人氣主播的吸禮物點數強得令人咋舌,曾經在「17」的主播比賽裡,有些粉絲為了令偶像主播勝出,為主播狂刷禮物,最後尾段所刷的禮物點數總值百萬港幣,比勝出的獎品價值還要高,「17」及主播們都是win win的得益者⋯而主播們都是合約制,每個月要播最少20小時以上才有收入,老實說,年紀較大的我對這種工作模式覺得既新奇,卻又很虛無。

更令我覺得好奇的是,原來宅男毒撚的消費力居然這麼強大,我到「17」的禮物頁看看,隨便刷一個小型禮物都要$100幾港紙,一些大禮物更索價幾千,為了討好主播,大把人會一擲千金。

我跟本刊典堂級毒男渾水說起此事,居然連他也不知道這主播及宅男market會如此龐大!但水哥話可能香港宅男都比較現實,較少會這樣花錢。

現在策略王也很會直播,將來也很可能是直播的世界,但現在媒體形態變化無常,未來會以那一種模式會跑出,真的很難想像了。